香烟商标异议办理流程详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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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烟商标异议办理流程详解

作者:http://www.nbwltg.cn 时间:2024-11-02 08:00:04

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,香烟商标的异议办理是一个重要环节。当某个香烟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后,任何认为该商标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相关规定的个人或组织,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以下是香烟商标异议办理流程的详细解析。

一、提出异议申请

异议人需填写并提交《商标异议书》,明确写明被异议香烟商标的名称、商品类别、初步审定号、初步审定公告期号以及提出异议的具体理由。同时,异议人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,如异议人的身份证明、在先权利证明等。异议申请需在公告期内提交至商标局。

二、商标局受理与调查核实

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,会进行形式审查,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要求。若材料齐全,商标局将正式受理异议申请,并开启异议程序。随后,商标局会向被异议人寄送异议书副本,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辩。同时,商标局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,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理由。

三、商标局做出裁定

经过调查核实后,商标局会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(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六个月)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。裁定结果可能包括异议理由成立,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;或异议理由不成立,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。

四、复审与诉讼

若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,会再次对案件进行审理,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复审决定。若当事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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